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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

发布日期:2022-10-10 17:35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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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是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科室。该科室于1992年4月12日经商州市公安局批准成立,主要职能是负责医院的治安、防盗、防暴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法制宣传教育、公共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
其工作制度是:

1、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2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院内发生的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追查工作,审查案件、事故报告。维护院内治安,对扰乱医院工作秩序,无理取闹者,负责制止调查处理。协助病区管理探视。遇有案件发生,及时向院长和公安机关报告。定期检查安全消防工作,落实防范措施。

3、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培训,教育全院职工,增强法制观念,提高警惕,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。

4、组织好治安联防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

5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管、使用保安消防专用装备器材。

6、负责机动车辆、摩托车、自行车的存放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
2011年11月18日,医院成立综治与安全领导小组。

领导小组的职责是:

1、根据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要求,研究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制订安全工作应急措施,为医院正常工作提供保障。

2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,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;研究分析重大医疗纠纷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,改进医疗服务质量,提高医疗服务安全,加强职业防护,定期健康体检,落实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措施。

3、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、消防知识培训,教育全院职工,增强法制观念,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。

4、指导和开展防火灾、防盗窃、防爆炸、防破坏和防诈骗事故等治安防范管理。配合公安部门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。

保卫科全体人员始终贯彻以病人为主,保持安全的主导思想,紧紧围绕发案少,秩序好,内部稳定,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,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,节假日实行院领导带班制,安全保卫实行定点制和不间断流动巡逻制。按照“重防范、保重点、保安全”的工作思想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防打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在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,研究制定了《门卫工作制度》、《巡逻工作制度》、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防火、灭火、疏散预案》、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规定》、《重点部位责任人名单》以及相关责任制度,努力为广大职工及患者提供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健康的工作、生活和就医环境。医院各科室、各病区也积极配合,互相协作,使医院各项安全工作制度,措施都能落到实处。